在幾大產能過剩行業中,電解鋁是其中之一。令人不解的是,自2013年發布相關去產能文件以來,電解鋁的產能近兩年不但沒有降下去,反而新增大量產能,與“三去一降一補”明顯相悖。
2013年,《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》發布。兩年之后,2015年工信部發布的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辦法》再次提及電解鋁去產能問題。
但相關數據顯示,2015-2016年底,多家民營電解鋁企業不僅沒有執行產能置換政策,還建成、在建了電解鋁產能880萬噸。
行業內分析人士表示,事實確實如此,這些新增產能將會對價格逐步企穩的電解鋁行業產生新的影響。“首先,大規模的電解鋁產能投產后,肯定會拉低電解鋁價格;其次,對于環境來說,會很難承載;第三,新建產能會拉低產能利用率;第四,雖然我國的電解鋁不允許出口,但有些企業還是通過打‘擦邊球’出口粗加工鋁材,并引起了其他國家的關注,如果新建產能投產,進而出口的話,很可能引起其他國家的反傾銷,引發貿易爭端。”
業內人士指出,化解電解鋁產能過剩,關鍵是各地方政府要不打折扣地落實執行好等量或減量置換政策,有關部委要有所作為,對違規新增產能采取問責等措施,嚴控新增產能。同時,要實施公平電價政策,孤網運行的自備電廠要按規定補交各種交叉補貼基金。